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小额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公告

2021-03-22 浏览人数:4721

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管理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选取小额工程施工单位。

一、招标项目:公开选取资产公司及其属下企业小额工程施工单位。


二、招标单位: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6楼产权部


三、项目规模:工程造价在3000元以上(不含3000元)10000元以下(含10000元)以下所有物业维修及工程改造项目。     


四、工作内容: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。


五、评标方式:综合评分+ 摇珠方式


六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21年3月22日至2021 年3月24日


七、报名时间: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(工作日时间上午9:30分至11:30分,下午2:30分至4:30分)


八、报名地点: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6楼产权部

联系人:徐小姐  联系电话:020-84395281


九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2、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;

3、依法诚信经营,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没有列入企业异常经营或失信单位名单;

4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
十、报名资料

(一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(二)企业法定代表人(责任人)证明书原件;

(三)具法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(授权委托证明书上的被委托人只能填写一人,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);

(四)近三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证明材料;

(五)廉洁承诺书原件。


十一、报名资料一式二份(一份正本,一份副本,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。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,以正本为准。若未标明正、副本的,以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所在的报名资料为正本)。全部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带备原件核对,否则视为该项目无效(附有有效证明资料的除外)。


十二、报名资料按本公告第十条款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,装订成册,每页复印件盖单位公章(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)并在骑缝处盖上单位公章,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。


十三、报名时,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,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。


十四、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审,若投标单位超过3个或以上,对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摇珠,按摇珠球出场顺序,前3个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,剩余若干单位为备选单位;若投标单位少于3个,则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。中标后,中标单位与公司签订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。

所有投标单位报名资料必须真实,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,即取消其投标资格。


十五、投标申请须将报名资料用自备的文件袋装好,封面注明项目名称,报名单位、委托人姓名、委托人手机号码等。


十六、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gz-hcjt. cn)以及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开发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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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海珠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2021年3月22日